就像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孩童为损害判决中所指出的,由于医生的结扎手术失败而导致原告怀孕生子,即使孩子的出生是非原告所愿的,原告也不能因为孩子的抚养费用向医生请求财产损害赔偿。
参见王建学:从‘宪法委员会到‘宪法法院——法国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述评,《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第113页。而在建议审查机制中,启动审查的决定权不在于建议者,而在于作为被建议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研究审查建议,并在认为不必要时终止程序。
38而且,这种关系随着2018年监察委入宪得到了一定的补充和强化。二者虽然都是审查启动机制,但却具有不同的效果。28莫纪宏:违宪主体论,《法学杂志》2006年第1期,第9页。24无论主动审查的运行状态是否理想,审查要求机制都可以独立发挥作用。45随着宪法审查不断升温,除主动审查逐渐开展之外,建议机制承担着主要的审查流量,这与2015年《立法法》修正案新增建议反馈机制有关。
因此,短时间之内对审查要求机制的期待不能过高,只能根据未来实践的发展再作新的观察。47胡锦光:论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意义,《政法论丛》2018年第3期,第6页。在此基础上,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基本构成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在政治和文化职能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为主的政府职能结构,以行政审批改革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逐步确定下来。
优化政府职能体系,不仅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基本构成的确切含义并进行科学归类,还需要对不同职能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从而形成一个层次清晰的政府职能谱系框架。[16]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92年10月21日,第2版。朱镕基:《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人民日报》2003年3月20日,第1版。1981年,中央认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45]这也导致通过行政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长期无法带来行政体制运作的更为有效的改观。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标题中加了职能转变四个字,进一步突出职能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的重要意义。
[41]参见《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摘登)》,《人民日报》2005年3月6日,第2版。[36]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决定了政府职能重心从政治职能向经济职能的转变,经济职能也逐渐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控制与管理转向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24] 2001年9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姚锐敏:《政府职能之概念解析》,《学习论坛》2011年第9期。
改革开放以前,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在国民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建立起了全面控制的经济制度体系,同时承担起办社会的职能。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息息相关。而且,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如果不加区别地混为一谈,不仅会造成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模糊,而且可能导致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落空。
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不仅能够减少社会对政府的诉求和依赖,还能够一定程度上制约行政机构的膨胀和职能越位。从管制型政府向监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不仅反映了政府职能履行方式的转变,也反映了政府职能重心向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倾斜。
监管型政府意味着,国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同时承认市场是有缺陷的,其自身无法解决因自然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充分、集体行动等原因带来的市场失灵和社会不公正问题,因而设立政府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预防和矫正市场失灵问题。鉴于此,本文聚焦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通过文献阅读和实践考证,梳理、分析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脉络及其背后的逻辑机理,总结、提炼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经验特征,并在检省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分析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方向,以期为我国今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借鉴,同时也希望在概念提炼、理论聚焦方面对以后的相关研究有所助益。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职能,引导并规范企业和行业自律。邓雪琳则认同五位一体的职能框架,即经济建设职能、政治建设职能、文化建设职能、社会建设职能和生态文明建设职能。[1]总体而言,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政府职能的界定、[2]政府职能的构成、[3]政府特定职能的内涵、[4]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与路径[5]等方面,也有部分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程进行了考察[6]。[3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2版。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1993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中国开始推行监管体制改革,监管型政府开始崛起。沈荣华:《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思考》,《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4期。
新时代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应在完善经济职能(尤其是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社会职能和文化职能,从而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完善政府职能的内容、重心与履行方式,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监管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
[2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政府职能必须在政府、市场、社会三元结构的适应性权力配置中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4]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引发了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29]参见《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2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属于政府的社会职能。不过,值得肯定的是,中央尝试从明确机构任务和职责范围入手进行改革[18]的做法为以后明确政府职能转变在行政体制改革中的地位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社会力量的培育和成长壮大,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条件和题中应有之义。[44](见上图)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同,政府职能的侧重点也不相同。
朱光磊认为,完好的政府职能体系,应该包括统治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三个方面。李德旺,上海师范大学2017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随着市场的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市场失灵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和服务质量、劳动安全、金融欺诈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对政府经济职能的认识进一步调整,开始强调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邓雪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测量——基于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1978—2015)的文本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8期。
经济职能包括宏观调控、微观监管和微观管理,宏观调控借助货币、财政、产业、收入分配、汇率等政策工具实现,微观监管通过许可、标准、信息规制等方式履行,微观管理则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对公企业或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主体的多元化反映出政府全能主义的退缩,实现了从政府一元全面管理到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有机互动的多元主体格局的转变,有限政府的理念正在逐渐落实。
[23]这是国家首次对政府职能内容进行系统性总结,相比之前以民主与专政为内容的国家职能构成的认识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对传统政府职能认识的一大突破。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4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2版。改革开放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倒逼行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也逐渐成为带动全局的枢纽。
只有社会具备了足够的自主性和自治能力,社会自身才能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当然,官方文件中对政府职能的描述多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以及相应的政府职能侧重点,不追求逻辑上的周延。
[33]自此,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逐渐从依赖机构改革推进调整为立足职能转变本身上来。[12]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11]参见1982年宪法第15条和第11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它实质上要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明析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